2022年9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發布2022年第3號公告,自2022年10月10日起,進口CITES附錄Ⅰ、Ⅱ野生植物及其部分和衍生物的允許進出口證明書行政許可由各辦事處實施審批。
針對本次公告的專家解讀及證明申請指南如下:
一、各辦事處審批范圍進一步擴大
自2022年10月10日起,進口CITES附錄Ⅰ、Ⅱ野生植物及其部分和衍生物的允許進出口證明書行政許可由各辦事處實施審批。
國家瀕管辦原則上不再受理本公告授權的行政許可事項,符合本公告授權范圍的申請人需到所在地國家瀕管辦各辦事處申辦相關行政許可事項。
卓志專家解讀:
此次國家瀕管辦新公告將2020年第1號公告下放各辦事處野生植物類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審批權限的物種名單,擴大至進口CITES附錄Ⅰ、Ⅱ野生植物及其部分和衍生物的全部物種,覆蓋面大幅增加,有利于進一步簡化辦證程序,提高通關效率。
目前國家瀕管辦辦事處包括北京、上海、廣州等14個請留意各辦事處業務覆蓋的行政區域范圍如下:
二、許可證明申請指引
申請人通過“單一窗口”標準版”(www.singlewindow.cn) -“野生動植物進出口證書管理系統”申請野生動植物允許進出口證明書。
線上申請步驟:
Step1:
Step2:
Step3: